导游证考试报考条件
报名条件
遵守宪法,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高级中学、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报名资料
1.填写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一份。
2.出示本人身份证、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3.提交健康证,或市级以上医院开的健康证明。
4.交本人近期一寸彩照4张。
考试教材
笔试教材:【全国导游基础】【导游业务】【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】【地方导游基础知识】
参考书:【旅游案例分析】
口试教材:【地方的.旅游景点导游词】【导游规范服务】【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】
笔试
1、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两科:《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》和《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》;
2、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:《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》和《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》,另外英、日、俄、韩4个语种考生需参加相应语种的笔试,其他语种不设笔试。
3、考试内容:“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”科目包括政策法规、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,满分为100分;“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”包括全国导游基础、当地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,满分为120分(其中导游业务试题20分),外语科目满分为100分。
口试
口试总分为100分。报考外语导游考生须用所报语种语言讲解和回答考试内容。
1、景点讲解,在新出版的《辽宁导游词选编》一书25个景点中任意抽选2个景点,每个景点20分,共40分。
2、导游服务规范及应变能力,共抽选4个问题,每个问题10分,合计40分。
3、语音语调、语言表达能力10分。
4、礼仪仪表10分。
报名程序
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,报名程序如下:
1.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
2.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)考核合格,签署意见并盖章
3.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,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,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。
4.报名人员须提供区,县一级医院出具最新的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。
5.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,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。此类考生在报名时,应提供“暂住证”,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;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。
6.已取得《导游资格证书》(限国际社证书)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。
提交材料
1.本人身份证(原件),外省的须暂住证
2.学历证明(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以上)原件
3.国家县(区)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(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、乙肝两对半检查)
4.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
5.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》
6.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;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;在外地打工的,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,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